海南日报记者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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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
截至8月2日
今年全省17个市县计划实施
老旧小区改造的410个小区(约3.8万户)
均已完成概算批复
已有380个小区完成招标
175个小区已开工
将惠及约0.94万户群众
在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金盘路的一个老旧小区,工人安装电表以实现抄表到户,居民交电费将更加方便。海南日报记者 李天平 摄
其中三亚、儋州、文昌、万宁、东方、澄迈、临高、昌江、陵水、保亭、琼中、屯昌、五指山等13个市县已实现100%开工。
今年以来,省住建厅牵头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印发相关通知,明确今年我省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目标及要求,并积极推动建立“社区+物业+业委会”共管机制,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确保全年任务稳步推进。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住建厅还积极探索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抄表到户工作新模式,建立健全抄表到户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设计审查及验收、精简资产移交、用户资料收集及接火送电等程序,优化资金配置,保障电力设施改造后顺利接火送电;并以海口为突破口大力推进问题整改,增强居民的用电安全感获得感。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继续落实“按季抓月跟踪”的工作机制,加强调研调度,督促有关市县采取超常规措施,倒排工期,简化手续,并联审批,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并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加强对市县的指导,进一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支持,最大限度减少资金缺口,加快推进历年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配合财政部门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此外,我省还将着力提升改造成效,指导市县聚焦“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统筹推进加装电梯、外墙安全整治、适老宜幼化改造、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并大力推行充电桩进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全面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王佳丽
值班主任:李国栋
值班总监:史雅洁
内容审核:樊学玲
责任编辑:周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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